本产品是由光大永明人寿推出的一款返还型分红保险。
本产品保费较高(30岁男性,保10万元,年缴6380元)。在客户缴费后的第二年开始,就可每年可领取2%保险金额作为生存金,直至87周岁。并且在客户88岁大寿时,可获得等额于保险金额的满期祝寿金。
温馨提示:本险做到了每年都能返还生存金的承诺,虽然金额不算高,但作为补充老年后每年的一笔门诊医疗金还是足以的。
18周岁前身故,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8周岁后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前高残,按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无息)中数额较大者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8周岁后高残,按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王先生,公司职员,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2004年5月28日保险单正式生效,保险金额10万元,交费期20年,每年交纳保险费6380元。王先生可享受的保障利益如下: 从2006年5月28日开始,王先生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2000元,直至王先生年满87周岁; 王先生88周岁前身故,家人可领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王先生88周岁前身体高度残疾,可领取高度残疾保险金10万元; 王先生88周岁可领取满期保险金10万元。
生存 / 满期保险金领取示意图
·生存保障 年年获利 ·满期保障 固定回报
·保障全面 贴身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