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汉兴:旗下基金所持相关停牌股票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08-9-17 8:47:00 基金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意见,经与基金托管人、基金审计机构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相关停牌股票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即在估值日,以该股票所上市的交易所行业分类指数中对应的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根据上述所得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上证行业分类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行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深证行业分类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行情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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