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式绝招:四种情形可申请撤销不良记录

2008-12-24 14:02:00 四种情形  撤销  不良记录  

《逾期还贷要悄然背上“信用污点”》一稿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多位读者致电本报,反映自己不小心背上了“信用污点”,给个人贷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读者们普遍认为,对于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不能“一棍子打死”。因为有些不良记录是无意中留下的。建议银行应在一个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具体的还款记录进行处理。如有的客户只是比还款时间晚了几天,有的是因为银行提高了利率,少交了款项……

留下“信用污点”的种种“委屈”

1、长期在外工作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005年,王先生在景德镇市城市信用社花园分社贷款62300元,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3年,按月足额还款。

王先生说,由于他大部分时间在杭州做生意,每年只回景德镇几趟。而城市信用社未开办银行卡业务,也未在异地实行通存通兑。因此,他每次回来就一次性还二至五个月的贷款。到了2006年6月,王先生提前还清全部贷款和利息。

今年,王先生先后到多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均因有不良信用记录遭到拒绝。

带着疑问,王先生来到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查询。结果,信用报告显示他有11次不良信用记录。

王先生称,城市信用社因为自身的服务未跟上,导致他在杭州未能存钱,而且,银行在他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时,应及时告诉他。因此,景德镇市城市信用社花园分社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利率调整还款不足上“黑名单”

南昌市民肖先生是多家银行的VIP客户,但是3年前的一次房贷,让他不知不觉也上了银行“黑名单”。